粵澳框架協議與澳門法律研討會建議具權限機關主動研法解決矛盾
發佈時間:11/12/2014

資料來源:大眾報


粵澳兩地由12月18日起實現24小時通關,兩地生活融合進入新的階段。為促進粵澳兩個不同法域的法律信息、學術交流及加強法律專業聯繫,同時探索澳門特區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的新時期的相關法律問題。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主辦,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協辦的第四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澳門特區法律問題前瞻」研討會,2014年12月7日至9日在本澳舉行。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職業學院、廣州暨南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廣州華南師範大學、廣東金融學院、廣州商學院、深圳大學、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本地大學法學院等的30多位專家學者出席並發表了學術論文,圍繞《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澳門特區法律的相關專題展開了熱烈的研討,並以橫琴新區與澳門特區的差異為切入點,專門比較了兩地行政法、行政執法、民商事仲裁、經濟法、金融法、公司法、刑事法律等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衝突與解決,同時探討了粵澳的律師業實務合作、粵澳兩地的法律仲裁互認與司法判決互助等法律執行的問題。


珠海市橫琴新區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洪創雄教授特別在會上作學術專題發言,對粵澳兩地,特別是澳門與橫琴在法律制度上的合作及解決法律衝突的方向提出了資料翔實、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新觀點。


其他與會學者提交了:「試論橫琴建設中的交通管理法律適用衝突與解決」、「橫琴反腐機制觀察 ----- 以橫琴廉政辦為視角」、「橫琴區的商事爭端和仲裁前瞻」、「構建橫琴粵澳法制融合區探析」、「澳門大學租賃橫琴校區的法律性質與權利義務探討」、「粵澳兩地跨境車輛交通保險及事故賠償問題研究」、「 淺析粵澳兩地的區際法律衝突及協調」、「中國內地與澳門特區股東大會法律制度之比較研究」、「橫琴島刑事管轄權衝突及其解決」、「澳門司法官遴選制度對大陸的啟示」、「粵澳廢棄物處理合作研究」及「淺談內地與澳門婚姻財產制度之區際法律衝突」等近30篇論文,同時圍繞研討會主題並結合實務經驗展開了熱烈討論,建議澳門特區政府具權限機關宜主動加強研究相關法律問題,完善法律工具,既要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亦要尋求解決不同法域的各種法律矛盾與衝突的方法。


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會長尹德明在總結會議時表示:《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為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成「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粵澳法律專業合作、不同法域的多方融合等方面提供了法制基礎向。兩地的法律人才加強學術交流與專業互動,特別是通過比較粵澳不同法系及法淵源,將在法律學術層面以至法律技術操作上,均有助於貫徹粵澳合作的戰略主張。澳門特區成立已十五年,粵澳合作在此時此刻有所突破,令人對兩地全方位的合作前景更充滿信心。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邱金用教授在會上指出: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一次有里程碑意義的大會,它使祖國大陸迎來了法治的春天!《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將會得到更好地落實。中共廣東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研究生導師韋華騰教授同時認為,這屆研討會的論文數量多、水平高亦突出重點,《決定》將令這一粵澳法律學術交流平台的研究空間更大,更有所作為。


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會長尹德明、理事長趙慧英、副理事長譚炳銓;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邱金用教授;中共廣東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研究生導師、廣東行政職業學院黨委書記韋華騰教授;廣州商學院法律系主任陳文椿教授、楊海霞副教授;中共廣東省委黨校法學部副主任吳育珊副教授;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永忠教授;廣州暨南大學法學院梁玉霞教授、李莉教授;北京師範大學張紅梅講師;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法律系副主任魏波副教授;深圳大學法學院宋為民副教授、張英副教授;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法律系萬英儀副教授、謝永梅副教授;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陳詠梅副教授;廣東行政職業學院法律系教研室副主任劉珺講師、書記官教研室主任張元講師;馬麗莉、劉冬、黃毓毅、張良根等專任講師;深圳仲裁委員會資深仲裁員黃雁明;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常務理事許慧敏、林珈鋒、黃樺等資深執業律師;萬志雲、楚艷艷、儲婷婷、劉海林、王邁朗等多位法學碩博研究生及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理事伍銨娜、蔡智達、趙志雄、翁璟、鄭靜怡等法學工作者參加了研討會。


這次學術研討會由澳門基金會、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法務公庫及澳門霍英東基金會支持部分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