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作
資助制度改革
為配合特區政府檢討自治基金的職能和管理工作,基金會於2020年加緊推進資助制度的改革,在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協助下,釐清與各政府部門的資助分工,做到資助不重複、不重疊;其中,經與文化局協調分工後,本會推出了2021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接受視覺藝術、文學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曲藝表演的申請。本會收到534宗申請,共885個項目,審批工作將於2021年完成。
另外,為進一步完善基金會的資助制度,解決長久積累的管理問題,基金會於本年度開展了《澳門基金會章程》的修訂工作,並完成草擬新的資助審批規章,為資助申請、審批及監管訂定一套更規範和公平的制度。
本會本年度亦推出了多項措施,改善逾期提交報告的情況以及加強對資助帳目的監管,包括實行分期發放資助款,部份資助款於通過受資助項目報告後才發放,倘受資助者逾期提交報告,本會將扣減百分之五的資助款,且不影響按規定要退回的盈餘或退款。受資助者在提交項目報告時,需同時遞交《受資助項目收支憑證明細表》或由註冊會計師/核數師編製的財務報告。
下載《澳門基金會年度活動報告2020》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