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於3月30日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對於議員就《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審計報告作跟進提問,吳志良表示,基金會完全認同、全面接納,並堅決落實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並呼籲社團積極配合。他稱審計報告的建議與基金會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基金會這幾年一直朝此方向和目標努力,在監管建設上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例如統一申請表格、規範報告格式,實行分期支付等,當然在具體執行上仍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間,如遲交報告和帳目監管的問題。
對於遲交報告的問題
吳志良表示,在遲交報告方面基金會存在認識不足的問題,基金會由最初鼓勵社團重視提交報告,繼而要求社團按時提交報告,在這個過程中,基金會不停追收報告,社團努力完成報告,由於基金會一直強調與社團的合作伙伴關係,本著服務、理解精神,基金會沒有追究一些遲交報告天數不多的社團,因而導致一些社團習以為常,出現守時意識不足的問題。為此,由去年2月份起,基金會設定執行時點,對遲交報告的社團執行聽證、追收、處罰程序,至今已對47個社團進行聽證,其中3個社團被凍結。另外,今年因應疫情,基金會已採取措施,准許社團延遲提交報告90天,期望社團能按時提交報告。
對於帳目監管的問題
在帳目監管方面,吳志良指出,澳門沒有專門適用於社團的會計準則,社團沒有一套統一、完善的會計制度,因此,基金會一直與會計專業團體磋商,希望能找出解決方案。另外,由於很多社團都沒有專業的會計人員,所編制的會計帳目欠缺一致,基金會曾舉辦培訓班、講座協助社團解決有關問題,為優化監管工作創造條件。基金會由去年起,對2018年的資助報告採取抽樣及抽單審查,今年將進一步擴大抽查範圍,並制訂了規範的收支明細表供社團使用。此外,從本年度起,對批給50萬元以上的資助,將要求受資助方提交會計師或核數師編製的財務報告,同時基金會亦會將報告送交第三方進行審計。基金會理解這些措施將會增加社團的工作量及行政成本,但希望受資助者能積極配合基金會的工作。事實上,絶大多數的受資助者都很認真地編製報告,確保報告的真實性及準確性,在過去幾年,由受資助者主動退回和由基金會追回的資助餘款就超過4億元。
對於資助款運用的問題
就基金會資助款的運用問題,吳志良表示,基金會與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合併的初始資金為15.37億元,由2001年至2019年,基金會的博彩毛收入撥款為528.62億元,兩者合共約544億元;截至2019年底,基金會的資產淨值為398億元。在過去約20年,基金會共撥出55.2億元,支持42間本地非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機構的建校工程及購買設備;撥出51.28億元,支持社會服務及優化相關設施;同時亦撥出31.2億元,支持本澳的科技及醫療發展,包括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澳門科學館的撥款,並發放超過6億元的獎學金。在颱風天鴿後,基金會亦撥出5.4億元,推出援助計劃減低居民受風災的影響。這些資助的發放是配合社會的發展及特區政府的施政工作。
對於資助審批標準的問題
在資助審批工作方面,吳志良解釋,基金會資助的範圍廣泛,涉及社會多個生活領域,因此,很難有一套統一的標準能適合所有領域的申請。基金會主要從項目的社會效益、成本效益、預算支出的合理性及申請者的執行能力等為考量標準。近年,基金會為不同的領域設定資助標準,並逐步引入競爭性的資助模式,例如,基金會每年都收到50至60個“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的申請,但卻只有12至13個申請獲得批准。另外,最近亦收到70至80個“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的申請,並最終評選出20個入選者。他期望能由按領域,分主題、設專項的方向做起,逐步形成完整的資助審批體系。
對於公佈資助審批條例,吳志良表示,第54/GM/97號批示目前是規範基金會資助的主要法律依據,基金會在此基礎上制定了《資助審批內部條例》,作為資助申請、審批和跟進的細則性操作指引,供本會工作人員以及資助申請者遵守,其絕大部分內容已於2011年11月11日以“指引”形式公佈於基金會網站,並適時作出更新。
對於社團活動的供給側問題
吳志良指出,社團在社會生活和社會治理中發揮獨特的作用,為基層市民提供服務和公共產品,發揮維護社會和諧,鞏固政治基礎的作用。然而,近年社團和社團活動越來越多,所舉辦的活動是社團需求還是市民的真正需求,社團活動應否進行供給側改革,值得深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