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及意見箱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 閣下向本會提供之個人資料,會用於處理與投訴/意見相關的用途。

  2. 經閣下要求或同意,相關的資料才可能轉交包括被投訴人及因處理本個案而需要接觸的人士或機構;基於法律規定,亦有可能轉交警察當局、司法機關或其他實體。

  3. 閣下有權根據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規定申請查閱、更正或更新閣下存於本會的個人資料。

  4. 閣下應留意,透過在公開網絡上傳送個人資料存在一定風險,有可能被未經許可的第三人看到和使用。如閣下對有關風險感到不安,請用網絡以外其他方式向本會提供資料。


個人資料

投訴/意見內容
文件大小不超過5MB

注意事項:
  1. 根據二月二日第5/98/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投訴如為匿名者,得銷毀之。

  2. 對載有身分資料及地址之個人之投訴,本會將於45日內透過閣下提供的聯絡方法回覆閣下有關投訴的結果或進展。

  3. 任何涉及具體人士或機構資料之投訴,本會僅以公函形式回覆。

  4. 為處理投訴,本會可能會要求閣下:相關要求並非強制性,但如閣下拒絕,可能會影響本會對相關投訴的處理。

    1. 以書面方式及/或親臨方式提出或跟進投訴;

    2. 提供資料證實自己為相關個人資料處理的資料當事人;

    3. 提供涉及相關個人資料處理的資料。

閣下是否同意本會將資料轉交被投訴人或其他機關/實體?
(註:如閣下不同意,可能會影響本會對相關投訴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