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支持曲藝活動之新措施(2016年)
28/10/2015

日期:28/10/2015

28/10/2015 10:07:32


措施重點:

 ● 維持2015年的資助上限水平;

 ● 因應部份演出入座率較低,為確保公共資源有效運用,明確入座率未能達標項目的資助細則;

 ● 鼓勵聯合申請

基此,敬請各申請者周詳規劃項目並按需要提出資助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 申請方式:可單獨或聯合名義提出申請,任選其一。聯合申請者以3個團體為上限1,且所開展的項目必須在600座位以上的場地舉辦。
2. 資助形式:由審議機關就每一申請之資助方式作出決議。

●非指定開支項:單獨申請者獲批給的資助上限為澳門幣11,000元2,聯合申請者獲批給的資助上限按單獨申請者獲批給上限比例作出資助,即3個團體聯合申請,最高資助上限為澳門幣33,000元;

●指定開支項(場租):項目必須在600座位以上的場地開展。獲批給申請可獲資助上限為澳門幣31,000元,用於實報實銷之場地租金。

申請項目屬粵劇或最少包含4段折子戲的演出,糅合唱念做打、樂師配樂、戲台服飾、抽象形體表演的項目,或過往3年未曾向基金會申請及獲批給場租資助的申請者可獲優先考慮批給。

3. 獲資助者除按資助申請的一般及特別義務規定規範外,必需保證入座率達7成,另,聯合申請或場租申請獲資助者同時亦須履行以下條款:

倘入座率未能達標,將按非指定開支項的經費資助上限作出支持,即該申請報銷上限為澳門幣11,000元;

須通過本會提供的微信服務平台,即場提供4張可多角度顯示演出場面和觀眾入座情況的照片或短片;

提供場租收據正本(場租申請者適用)。

凡於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舉辦之金曲、流行曲、粵曲、地方戲曲、折子戲等項目,均可於201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間向本會提出資助申請(提前或逾期之申請均不受理)。詳情可在澳基會網站(www.fmac.org.mo)瀏覽及下載有關《曲藝活動申請資助的一般指引》2015年版、申請表和曲藝類別申請表範本。

為提供便捷服務,澳基會特設專人(區小姐:電話87950965或陳小姐:電話87950969)為有意申請者提供諮詢並協助辦理申請手續。

敬希垂注!

澳門基金會  謹啟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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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基金會審批資助的不累積資助原則,即除由基金會設定項目主題或主動邀約合作團體的項目外,每年只向每個申請者發放一次資助。倘選擇聯合申請方式申請資助後,原則上不能再個別作申請並獲批給資助。
2基金會審議機關可對屬大型折子戲演出等項目的資助申請作個別考慮。